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经“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向茂甫 李晓宁
副组长:韩鸿宇 刘 唐 李大可 马晓红
成 员:苏 菡 李贵洋 廖雪花 杨 娟
董 光 徐寄尘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的20名推荐指标,经学院研究,我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 | 软件工程 | 教育技术学 | 合计 |
普通序列指标数 | 4 | 4 | 8 | 4 | 20 |
四、综合评价办法
按《通知》的有关规定,学院最终按专业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免。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评成绩 = 综合成绩 + 加分成绩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说明:
(1)纳入学业成绩计算的科目参考2021级各专业教学计划,为教学计划“必修”中的已修科目,但由于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课程涉及免修、学习内容差异等,故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此外,大学先修课程为纯平台课程,且开课时间在入学报到之前,故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2.加分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加分细则参照《通知》要求实施。
五、推免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9月2日-5日):自愿申请与资格审查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学院依据《通知》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核算学生综合成绩。
2.第二阶段(9月6日-10日):加分审查与认证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学生进行审查与认证,设置必要的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与加分项,核算申请人的总评成绩与排名。
3.第三阶段(9月11日-14日):学院审核与推荐
依据划定的分配名额,按照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4.第四阶段(9月15日后):学校审定与公示
学院审议通过后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全校公示拟推免名单。
计算机科学学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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