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经研究,特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一、计算机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条件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综合评价办法
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推免生最终以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计算方式如下:
总评成绩 = 综合成绩 + 加分成绩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 +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注: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军训和军事理论教育由于分班或分连队学习,成绩无可比性故未纳入学业成绩。教育实习由于疫情原因,学生暂未返校向指导老师提供实习资料,故成绩未最终评定出来,也未纳入学业成绩。此外,前三学年跨学科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特色创新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由于无可比性,故也未纳入学业成绩。
2、加分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加分细则参照《通知》要求。
3、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16名推荐指标,各专业指标分配如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人,网络工程3人,软件工程7人(2个班各有2个基础性指标,剩余3个指标,依据软件工程专业排名分配给学生),教育技术学(普通生)3人。
三、推免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9月10日~14日):自愿申请与资格审查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学院依据《通知》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综合成绩。
2、第二阶段(9月15日):加分审查与认证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学生进行审查与认证,设置必要的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与加分项,核算申请人的总评成绩与排名。
3、第三阶段(9月17日):学院审核与推荐
依据划定的分配名额,按照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学院审议通过后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并上报学校。
4、第四阶段(9月18日后):学校审定与公示
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全校公示拟推免名单。
计算机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