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经研究,特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一、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条件
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综合评价办法
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推免总评综合成绩组成比例如下:
| 三年专业成绩 | 实践能力 | 专业面试 | 总成绩 |
| 60分 | 35分 | 5分 | 100分 |
1、三年专业成绩:按三年基础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60%计算;
2、实践能力:专业上机考试,满分35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专业考核计算机专业能力,包括: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教育技术学专业考核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包括:PS、视频编辑、声音编辑、动画制作、课件制作。
3、专业口试:满分5分,由面试小组专家就面试情况独立记分,最后求平均;
4、加分规定: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的基础之上,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的加分规定执行。
三、初步推荐
1、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推荐指标16名,按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分专业对考评人进行排序,按照按1:2.5比例提出初步推免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8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8人,软件工程8人,网络工程8人,电子商务5人,教育技术学5人。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也可做为推免名单上报,但需要满足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竞争推荐申请资格。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认定需由该生所在专业3名教授及以上专家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提交个人简历、相关成果(包括作品、论文、获奖),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具体参考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第八条)
3、符合条件的初步推免的学生(含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践能力考试和专业口试。
四、正式推荐
1、根据三年专业成绩、实践能力考试和专业口试的总评综合成绩对初步推免学生进行排名,确定正式推免学生;
2、根据推免指标,从支持学院软件与理论重点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各专业最终分配推免名额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3人、软件工程3人、网络工程3人、电子商务2人、教育技术学2人(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名)。
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议推荐名单;
4、公示;
5、正式填写推荐表。
五、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时间:九月十五日(本周五) 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实验楼西408
2、面试时间:九月十五日(本周五) 下午2:10
面试地点:实验楼407、408、410
计算机科学学院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