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经研究,特制定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一、 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条件
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综合评价办法
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推免总评综合成绩组成比例如下:
三年专业成绩 | 实践能力 | 专业面试 | 总成绩 |
60分 | 35分 | 5分 | 100分 |
1、三年专业成绩:按三年基础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60%计算;
2、实践能力:专业上机考试,满分35分;
3、专业口试:满分5分,由面试小组专家就面试情况独立记分,最后求平均;
4、重点学科推荐名额选拔按实践能力+专业免试成绩计算;
5、加分规定: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的基础之上,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的加分规定执行。
三、初步推荐
1、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基础性推荐指标11名,奖励性指标7名(其中,教育技术国家特色专业1名,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1名,“卓越工程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4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方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各1名),计算机软件与理论重点学科1名),支持性指标1名,对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分专业对考评人进行排序,按照按1:2.5比例提出初步推免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8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8人,软件工程8人,网络工程8人,电子商务8人,教育技术学8人。计算机软件与理论重点学科3人,该指标分配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也可做为推免名单上报,但需要满足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申请资格。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认定需由该生所在专业3名教授及以上专家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提交个人简历、相关成果(包括作品、论文、获奖),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3、符合条件的初步推免的学生(含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践能力考试和专业口试。
四、正式推荐
1、根据三年专业成绩、实践能力考试和专业口试的总评综合成绩对初步推免学生进行排名,确定正式推免学生;
2、根据基础性指标和支持性指标,各专业最终分配推免名额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2+1人(注:前面2为基础性指标,后面1为奖励性指标。后面专业名额分配相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2+1人、软件工程2+1人、网络工程2+1人、电子商务2+1人、教育技术学2+1人。基础性指标和奖励性指标名额分配按各专业综合排名进行选择。
3、从支持学院软件与理论重点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以及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中按照实践能力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推免1个人选。
4、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议推荐名单;
5、公示;
6、正式填写推荐表。
五、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时间:九月十八日(星期日-补周五) 上午8:10
笔试地点:实验楼西402
2、面试时间:九月十八日(星期日-补周五) 下午2:10
面试地点:实验楼204、205、209
计算机科学学院
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