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学院现已完成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结果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署名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8605776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高校研究生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计科学院 - 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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